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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理工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公众号 -
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电话
0769--22861918 -
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传真
0769--22861918
就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
就业服务中心是负责学校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是:
1. 根据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方针、政策和学校党委、行政的要求,制定学校就业工作制度和政策。
2. 负责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规划和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3. 负责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毕业生需求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发布;做好毕业生生源统计,向社会发布毕业生信息。
4. 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核,协议书管理,就业计划的制定,就业派遣及调整改派。
5. 负责组织实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,开展就业咨询与培训。
6. 负责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和管理,开展就业教学和理论研究,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,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。
7. 负责建设毕业生就业市场,组织开展校内外就业供需双选会。
8. 负责建立毕业生就业基地,拓宽毕业生就业空间。
9. 负责学校就业信息平台的开发和管理工作。
10. 负责开展毕业生就业调查研究工作,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体系。
11. 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建设与培训,做好二级学院就业工作的指导、考评和表彰等工作。
12. 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